二、CCTV與視訊系統
(一) 前言
此業務主要依據「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第二編第三章第三節「災情蒐集、通報與分析應用之整備」之第一項第一點「…經濟部及地方政府應充實監測河川水位、水庫水位、淹水等水文資料所需之設備與水情預報、通報設施,並充實坡地崩塌災害即時監測所需設備…」辦理。
據此,為提升及強化本署於防災應變時期,隨時掌握全省災情並加強各單位之間聯繫,指揮通訊之順暢及穩定備援之需求,故建置CCTV與視訊系統。
(二) 作業程序
1. 總流程說明
防災應變格網系統主要分為CCTV與視訊系統兩部份。本作業程序主要提供監測格網系統與視訊格網系統以及監視站之維運說明。
(1) 監測格網系統與視訊格網系統
監測格網系統與視訊格網系統之定期維運檢測可分為非汛期、汛期(每年5/1~11/30)及特殊狀況期間(如颱風、豪雨)三個階段。非汛期之定期檢測維護應雙週執行一次,汛期及特殊狀況其間則為每日一次。
(2) 監視站
監視站之維運可分為定期及不定期兩個部份。定期維護每三月執行一次;不定期維護為異常發生時進行之維護作業。
2. 總流程架構圖
3. 防災應變格網系統
(1) 防災應變格網系統定期維護檢測更新與異常通報作業程序
(2) 防災應變格網系統定期維護檢測更新與異常通報作業程序內容說明
維運檢測
防災應變格網系統應定期進行維護檢測:非汛期應每雙週進行一次維護檢測更新、汛期(5/1 - 11/30)應每日進行一次維護檢測更新,而如遇特殊狀況期間(如颱風、豪雨)應每日進行一次維護檢測更新。各項功能檢測
監測格網系統檢測項目如:水情影像監控中心網站功能、Apache Web Server運作狀況、MySQL資料庫系統運作狀況、水情影像監測Middleware運作及負戴狀況、水情影像錄影功能運作狀況。
視訊格網系統檢測項目如:超級視訊格網網站、會議是否可以新增/開啟、連線之影音狀況、電子白板、桌面分享等功能。
4. 監視站
(1) 監視站定期維護及不定期維護作業程序
(2) 河川局與水資源局作業程序內容說明
定期維護
監視站每三個月進行一次維護,維護項目包括:影像系統、資料擷取系統、傳輸系統、供電系統、傳輸安全、鏡頭清潔、除草除鏽等,而除了維護外,亦應定期繳交維運記錄。- 無法到達現場或無法修復之說明
如異常無法遠端排除,人員亦無法到達現場,或無法修復,則應於4小時內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