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水患自主防災社區

(一) 前言

此業務主要依據「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第二編第四章第五節「社區自主防災之推動」之內容「社區應以自救人救之考量,積極實施防災意識提升、防災組織建立、防災訓練演練等;各級政府應協助社區自主防災之推動」辦理。

據此,本署以服務團方式成立管理團隊,輔導各直轄市、縣市府自籌經費維運已建置之水患自主防災社區。藉此協助社區民眾熟悉防救災流程作業,凝聚社區自主防災意識,使災害發生時社區能備有「自救、互救」能力,同時暢通疏散避難作業。


(二) 作業程序

本署自99年推動「水患自主防災社區推動與輔導計畫」以來,目前已輔導逾264處水患自主防災示範社區成立自主防災組織,並製作防災地圖與辦理相關教育訓練。該計畫於102年年底執行完畢,本署不再補助既有防災社區後續維運,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後續輔導改由縣市政府負責推動。各相關單位組織架構如下圖:


A4-09_水患自主防災社區推動組織架構


1. 總流程說明

本工作之作業時程為全年度,主要區分為災前整備及災時應變方面。辦理業務如下。

平時

(1)    鼓勵居民參與
辦理各年度防災社區獎勵作業以及績優表揚大會。

(2)    建立連絡窗口
建立河川局與各縣市承辦單位、協力團隊之通訊錄。

(3)    辦理教師培訓
邀約縣府及社區協助辦理「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種籽教師培訓營」。

(4)    辦理教育訓練
聘請防災專業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講師,辦理全民自主防災教育訓練課程。

(5)    彙整社區資料
調查社區平時整備作為弱勢人數、避難處所、防災演練流程等資訊並彙整。

(6)    維運資訊系統 將社區特色、地圖、氣象資訊、警戒資訊彙整至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入口網及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專頁。



災時

(1)    災前整備

  • 應變小組會議
  • 社區廣播
  • 社區巡視
  • 防災設備確認


(2)    災中應變

  • 災情巡視
  • 協助居民撤離
  • 開設避難處所
  • 回報災情


(3)    災後復原

  • 通知居民返家
  • 環境復原




2. 總流程架構圖


A4-011_總流程架構圖




3. 細部作業程序

根據前述總流程架構,本節針對各階段之細部作業程序進行詳細描述。首先以細部流程架構描述水利防災中心與各所屬單位間之關係,進一步針對不同單位各別說明,並列出所應使用之表單。

水利署防災中心
平時

(1)    辦理評鑑及獎勵作業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績優水患自主防災社區獎勵作業要點 」及當年度評鑑作業計畫辦理。分階段進行社區評鑑,獎勵分為「特優」、「優等」及「甲等」,訂定最高獎勵金額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及5萬元。

(2)    辦理績優表揚大會
依據評鑑結果辦理社區績優表揚大會。

(3)    建立連絡窗口
平時與各河川局與縣市政府承辦人員保持聯繫,每年更新各單位(包含各河川局與各縣市承辦單位、各縣市培訓團隊)聯絡窗口。

(4)    辦理教育訓練
全民防災教育訓練辦理時參考河川局轄區,原則上辦理北、中、南、東4場次。針對河川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承辦人員,進行水患自主防災社區推動工作說明,讓業務承辦人員能了解推動要領,以期往後執行社區相關計畫時,能更深入的執行。

(5)    資訊系統維運
將已建置之資訊系統依縣市轄管範圍分別移交縣市自行維運及管理,並進行社區資料更新。

(6)    協助繪製水災防災地圖
提供各縣市鄉鎮製作水災防災地圖之專業諮詢及協助相關事項。


災時

(1)    災前

  • 應變小組會議
  • 社區廣播、社區巡視,及防災設備確認

(2)    災中

  • 災情巡視及回報
  • 協助居民撤離並開設避難處所

(3)    災後

  • 通知居民返家
  • 環境復原

(請參考:專業管理溝通矩陣表大豪雨事件自主防災社區運轉檢討報表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平時整備報表颱風事件運轉概況速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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