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防汛護水志工
(一) 前言
此業務主要依據「經濟部水利署水利志工實施及管理要點」辦理。
本署為善用民間資源培育志願服務人力,並提供民眾參與水利公共事業之機會,每年執行防汛護水志工之招募及維運作業,俾利推展水資源及河川環境維護、管理、教育宣導和防災等各項工作。
(二) 作業程序
1. 總流程說明
本工作之作業時程為全年度,主要區分為平時及應變作業兩方面,辦理業務如下。
平時:
(1) 資料調查彙整
完成通訊錄製作及發放。製作各大隊加強招募區域及水尺建置地點等建議資料。
(2) 網路平台維運
完成「水情通報平台」、「防汛護水志工園地」網站更新、擴建及維護管理作業,並辦理志工相關網路平台之宣傳及推廣。
(3) 製作宣導品
完成防汛護水志工季刊之編撰及發行,並製作志工聯繫宣導品。
(4) 辦理相關會議活動
包含「志工年度檢討策進會議」、分區「志工幹部教育訓練」以及「防汛護水志工優表揚大會」。
(5) 每月成果彙整
事件開設時:
各河川局啟動志工水情通報平台值班作業、委請河川局進行後續處理並填報於平台、由河川局取得成果報告書並彙整評鑑相關項目。
2. 總流程架構圖
3. 細部作業程序
根據前述總流程架構,本節針對各階段之細部作業程序進行詳細描述。首先描述水利防災中心與各所屬單位間之關係,再進一步針對不同單位各別說明,並列出相關使用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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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 (1) 協助各局維運志工大隊 由防災中心協助第一至第十河川局編撰志工服務實施計畫,視志工運作管理所需內容,主動提供相關資訊或輔助,並視有需求之河川局,規劃完成年度經驗交流活動。在志工方面,由本署協助各大隊志工參與年度各縣市政府防救災演練活動,並依「水利志工實施及管理要點」辦理志工總隊長改選。 (2) 資料調查彙 水利署自99年起逐年調查各大隊志工人數配置,包括年度新進、退出、既有志工人數,以及各分隊志工服務區域及人數分布。同時配合現況,進行各局志工人數配置檢討,以及更新與印製當年度志工通訊錄,並協助河川局完成志工年度裝備發放作業。 (3) 網路平台維運 持續經營「防汛護水志工園地」網站,發布即時災情、防汛活動與政策,以作為志工意見交流及吸收新知的平台。 (4) 製作宣導品 製作宣導短片、微電影、志工大隊簡介摺頁等品項,提供各局於辦理活動時播放及運用,以提升組織宣傳效益。 (5) 辦理志工幹部教育訓練 每年度針對志工服務隊總隊長、副總隊長、各大隊大隊長及分隊長、各局志工業務承辦人員辦理數場教育訓練。活動辦理前透過問卷方式,調查了解與會人員對於辦理天數、方式及課程主題方向等之需求;同時亦參酌前年度教育訓練課後問卷意見及建議,以規劃合宜之培訓課程。 (6) 辦理服務隊檢討策進會議 於每年度年初(非汛期期間)辦理年度檢討策進會議,邀集水利署、各局及各大隊幹部,針對前一年度運作概況,進行意見交流與分享。 (7) 辦理績優表揚大會 「水利署水利志工實施及管理要點」中,明定防汛護水志工表揚資格及辦法,獎勵項目包含傑出貢獻獎、精神標竿獎、幹部服務獎、熱忱服務獎、全勤獎及榮譽獎等獎項,由各局依據志工服務表現與執勤狀況進行考核作業,並遴選出當年度績優模範志工及分隊,透過表揚,提升志工參與防救災工作之榮譽心及使命感。 颱風豪兩應變期間: (1) 啟動平台值班作業 每遇豪雨特報或颱風警報發布後,即開始進行網路通報平台值班作業,先以簡訊或電話方式知會各河川局承辦人員通知所屬志工進行防汛執勤服務。再負責接收、確認及傳遞志工所通報之災情資訊。 (2) 整理志工服務內容 事件結束後,將各河川局志工通報之資料彙整後製作成通報成果報告書,完成本次事件志工災(水)情通報紀錄,所有事件處理狀況均應為「處理完成」。 請參考:志工服務成果月報表、颱風豪雨事件通報成果報告書 |
4. 河川局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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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 (1) 編撰志工服務實施計畫 各河川局之志工大隊自主管理重點均有不同,為使各項協助工作符合各局期待與需求,由第一至第十河川局編撰志工服務實施計畫提交本署。 (2) 志工招募及教育訓練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志工實施及管理要點」第三條載明:「志工運用機關,應視實際業務需要,不定期辦理招募、培訓、異地觀摩、交流活動、通報演練或演習。」各河川局於每年汛期前辦理基礎及專業教育訓練課程,並安排志工就近參與或觀摩縣巿政府演習。 (3) 檢討志工配置 依據102年度檢討策進會中決議:「各河川局應針對轄區淹水潛勢溪流或區域,以需求面為考量,重新檢討志工配置是否充足或恰當。」,各河川局應依轄區特性、運用需求等面向進行配置檢討,落實志工退場機制。 (4) 彙整每月成果表 志工除颱風豪雨期間外,平時另包含多項任務。根據經濟部水利函文(經水防字第 10133016130 號),各河川局應每月填寫「防汛護水志工服務成果彙整表」並函文至水利署存查,以提供評鑑作業參考。本署協力團隊應確認及掌握各局資訊是否完整傳達。 颱風豪兩應變期間: (1) 值班人員、志工承辦人 本署及各河川局於颱風豪雨期間,視水災災情影響規模開設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各大隊志工透過電話、傳真、網路等方式,向河川局應變人員通報水災災情。 (2) 災情處置及填報 河川局人員應將處理情形填報於平台內或進行紀錄,標示其處理情形(待處理、處理中、處理完成),俾利水利署確實了解及掌握各事件通報內容及處置情形。 (3) 彙整資料 各河川局於每次事件結束後,配合本署提供應變相關資料,以利本署綜整通報成果製作「颱風豪雨事件通報成果報告書(範例)」,作為後續志工服務績效評估參考。 |
5. 防汛護水志工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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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 (1) 參與志工訓練 由防災中心及河川局調查各縣市政府以及相關單位防災演練辦理情形,並協助安排就近志工前往觀摩學習。 (2) 參加志工幹部教育訓練 由志工服務隊總隊長、副總隊長、各大隊大隊長及分隊長參與幹部教育訓練,每大隊分隊長以上幹部至少須出席三分之二人員。 (3) 巡守所屬區域 志工於平時進行服務區內相關水利設施訪視,若於服務區內之河川、區域排水、海堤、水庫蓄水範圍、水源特定保護區及地層下陷區等重點區域發現環境破壞、異常,或違法行為,則儘速通報各河川局。 (4) 協助河川局作業 志工於平時協助河川局執行相關文書或資訊業務,並推廣防汛護水意識至鄰里或社區民眾。 颱風豪兩應變期間: (1) 水災災情巡視 應變期間針對溢堤、潰堤、淹水、堰塞湖、河道淤積及河川水位異常等災情進行巡視。 (2) 電話傳真通報 透過電話、傳真向河川局通報水災災情。 (3) 網路通報 利用水利署99年建置之「民眾及防汛護水志工水情通報平台」,登打上傳水災災情資料。 |